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9410.“祂不伸手”表在其能力中的这真理并不存在于那里。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经由真理而来的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 9025, 9133节);这能力经由真理而来(3091, 3502, 6344, 6423, 8304节);真理从良善,也就是说,经由良善从主那里取得其一切能力(6948, 8200, 9327节)。由此明显可知,“祂不伸手在分别出来的以色列人身上”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不与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同在。在其能力中的真理不与他们同在的原因是,他们与天堂分离,因而与主分离;事实上,圣言将一个人与天堂结合在一起,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在一起,因为构成圣言字义的一切都对应于天使所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果只照字面,而不同时照教会的某种教义,也就是圣言的内在来理解圣言,与天使就没有任何联系。
以主对彼得所说的话为例: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还有祂对门徒说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8:18)
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因而那些与教会的真正教义分离的人,会说服自己确信,主将这种权柄赋予了彼得,也赋予了主的其他门徒。这种信念导致这种了地狱般的异端邪说,即:某些人有权柄让凡他们所愿意的人进入天堂,或把他们关在天堂之外;而事实上,根据教会的真正教义,也就是圣言的内在,唯独主拥有这种权柄。因此,那些知道圣言的外在意义,同时也知道它的内在意义的人就明白,主的这些话是指从主所获得的信和信之真理说的;拥有这种权柄的,是从主所获得的这种信,因而是主自己,绝不是任何人。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彼得和十二个门徒的代表,以及“磐石”和“钥匙”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彼得代表信(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 4738, 6000, 6073e节);主的十二个门徒,和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一样,代表信和爱的各个方面(3488, 3858, 6397节);“磐石”表示信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从主所获得的信(参看8581节);“钥匙”表示权柄或能力,这从圣言中提到“钥匙”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并且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 17, 18)
启示录:
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的。(启示录3:7)
以赛亚书:
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祂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以赛亚书22:22)
在这些经文中,“钥匙”表示权柄或能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唯有主拥有这种权柄。
由此可见,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是何品质,即:他们根本没有与天堂结合,因而没有与主结合。那些根据字义解释主对彼得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的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僭取拯救人类的权柄,使自己成为天地之神;他们如此行是出于疯狂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凡理性思考的人都能看出并明白,人根本不可能赦免任何罪,因为罪唯有通过形成或发展一种新的生活,也就是唯有通过被主重生才能得以赦免。重生一直持续到人在世生命的结束,之后直到永远(参看8548-8553, 8635-8640, 8742-8747, 8853-8858, 8958-8969节)。
还必须简要说一说何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大能者”,而且在教会也众所周知,他们就是大能者。然而,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而为大能者,因为他们是发自主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他们从主拥有如此的大能,以致他们当中的一位就能赶走一千个魔鬼团伙,把他们关在地狱,约束他们。因为发自主的神之真理充满众天堂,并形成它们;你若愿意相信,一切事物都是通过这真理而被制作和创造的。圣言(或译为道)太初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14),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物质,万物皆从它产生;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点,因为如今人们对神性真理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从统治万有的那一位口中所出的话语,要按照这些话来执行他的命令。至于人们对神性真理当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可参看前文(9407e节)。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启示录都描述了发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全能: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8, 11)
显然,“羔羊的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9395节);“他们所见证的话”是指被接受的神之真理。
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因而那些与教会的真正教义分离的人,只根据字面来理解这些预言。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血”是指指血液,因而是指主的受难;而事实上,发自主的神性真理才是这些话中“血”的意思。那些处于教会的真正教义的人就能知道,他们不靠血,而是靠倾听神的真理并遵行它而得救;因此,凡允许主通过神性真理使使自己重生的人都会得救。凡从主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因而凡处于仁和信的良善之人,都能知道、理解、看见并觉察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就是那些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我自己可以肯定地说,当我读到“羔羊的血”,并思想主的宝血时,与我同在的天使只知道我所读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我所想的就是这真理。不过,就让简单人去持守自己的教义,认为他们因着主的宝血得救去吧,只要他们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因为那些如此生活的人在来世会获得启示或光照。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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